- 有的车主将行车记录仪安装在驾驶位正前方,或者安装的地方过低、过高,对司机的视线造成了严重遮挡,影响了驾驶员正常观察前方道路情况。这种情况下,一旦被交警发现,会认定为妨碍安全驾驶,依规定可扣 12 分。比如一些体积较大、安装方法不合理的行车记录仪,直接挡住了驾驶员看向前方的大部分视野,增加了驾驶风险和安全隐患。
- 部分车主为了安装行车记录仪,直接拆掉了原车的后视镜,这种行为是很危险且违规的。后视镜对于驾驶员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至关重要,在倒车、变道等操作时起到关键作用。而行车记录仪无法完全替代后视镜的功能,如果仅安装行车记录仪而拆除后视镜,会极度影响驾驶员对车辆后方情况的判断,被交警查到会扣 12 分并罚款。
- 如果行车记录仪连接了电子狗等具有测速、干扰交通监控信号等违规功能的辅助装置,一旦被发现,会按照使用违规电子设备进行处罚,扣 12 分。因为电子狗等设备可能会影响交通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,干扰交通管理秩序。
- 在安装行车记录仪时,如果对车辆的电路系统来进行了不恰当的改装,导致车辆存在电路故障、自燃等安全风险,或者影响了安全气囊等重要安全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,也有一定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受到严厉处罚。不过这样的一种情况不一定直接扣 12 分,但具体的处罚会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而定。